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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1-2-21 14:40:46 【字体:小 大】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开招聘区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区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拆迁办”)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区拆迁办为区属事业单位,经费区财政核拨,主要负责制定辖区内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计划和方案,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等。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本市社会人员(不含应届及暂缓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管理岗位职员3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其它:户籍和人事关系均在珠海。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3月9日-2010年3月11日(每天9:00-12:00,14:30-17:00);高栏港区榕树湾海关大楼1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6-7268874,联系人:曾先生。
3.报名材料:①《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资料复印件(原件备验);③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④计划生育证明。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www.zhhiz.cn)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领取笔试《准考证》。
5.注意事项:①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将不予开考或调整拟聘人数;②应聘者需本人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分。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笔试后,依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前9名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次日22:00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侧重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前3名为体检及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于面试当日22:00时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上和考场门口张贴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87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监督电话:0756-7268504(区纪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合格考生: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弄虚作假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被聘用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调整岗位或解除聘用关系(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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