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若招聘岗位无合格应聘者时,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生对自己的考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考试组织单位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考试组织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本公告由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