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监测站”)成立于1974年,是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属下的事业单位,是全国最早组建的省会城市环境监测机构之一,属国家二级站。监测站主要承担广州市水体、大气、生物、噪声、电磁波、放射性、机动车尾气等环境监测工作及各类型的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近40年来,监测站获得国家、省、市各种荣誉称号50多项、获各类奖状证书(奖杯)近250项,先后被评为“广州市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国家环境监测优质实验室”、“全国先进环境监测站”、“广州市先进集体”、“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先进集体”等。现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拟招岗位 专业 人数 学历条件 职责要求
环境监测与
工程 环境管理与工程 1 研究生 熟悉污染源监测技术及各类污染源排污特征与环境管理,掌握污染治理工程知识和技术。
辐射监测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无线电物理、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 1 本科及
以上 了解射频、工频辐射或电离辐射工作原理;了解电磁辐射或电离辐射环境污染概况及国内外动态;了解射频、工频电磁辐射或电离辐射监测方法及监测仪器。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实验室检测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1 本科及
以上 掌握环境水微生物检验技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空气质量
测报 信息工程 1 本科及
以上 负责自动监测系统的维护、监测与集成预报系统中心机房的维护、数值预报和统计预报系统等专业测报系统的维护、自动监测与监控平台的网络维护,参与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现场监测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3 本科及
以上 掌握水、空气、土壤及固体废物的样品采集和实验室分析技术,了解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环境综合
分析 法学、汉语言文学 2 大专及
以上 熟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承担环境综合分析及报告编写工作。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备注:以上岗位人员均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非广州市户籍的应聘人员要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报名形式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