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海市工商局)2012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各区(香洲、斗门、金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均为珠海市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经费财政核拨,主要负责受理本辖区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九级职员)共9名;应聘者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体详见《珠海市工商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2月8日至10日(9:00-12:00,15:00-17:30),珠海市工商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联系人:王小姐、马小姐,联系电话: 0756—2622320、2622321。
3. 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备用);③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人事关系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验);④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并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红盾信息网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