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时间初定于3月份,待报名工作结束以后另行通知。考试由财政局自主组织,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分值各占50%。
(一)笔试:包括经济、法律、行政、会计电算化等专业知识。
(1)考试时间:由中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个人。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2)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分自我介绍和回答提问两个部分,各占面试分值的50%。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3)中山市财政局与中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联合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统一时间进行考核,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聘用分数线划定为60分,择优录取。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