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民政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提高市婚姻登记中心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管理岗位人员1名,该人员定编在中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额内,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户籍在政策允许下办理迁入,住房需自购解决。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中人社函[2012]14号),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需为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2年以上民政工作经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受理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联系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1日至23日。
(9:00-12:00,14:30-16:30)
2、报名地点:中山市民政局人事科。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0号,联系人:梁艺红,联系电话:0760-8826781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于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填表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