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是负责本市金融发展、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建设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金融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不限地区)公开招聘金融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职位要求
(一)参加招考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金融、证券、投资或相关专业;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研究分析能力。
4.硕士年龄28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
(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1.具有在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工作或金融管理部门工作经历的;
2.熟悉银行信贷、证券、基金、信托、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投资银行、金融租赁等业务的;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1日-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