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国资委拟于近期公开招聘工勤岗位雇员。此次招聘的程序依次为: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测评、资格复审及审核、体检及办理聘用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工勤类普通雇员3人。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此次雇员的招聘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相关资历的计算,均截止至2012年3月31日);
(三)身体健康;
(四)聘用主管机关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不适合聘用的人员。
四、报考、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填写报名表,于2012年4月5日至16日上班期间,到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9018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表格(附件2)附后。
报名注意事项:(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2)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本人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以及能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资历的详细证明材料、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两张本人一寸彩色照片。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笔试资格。
五、适岗能力测评
测评分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2012年4月中下旬(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福田中心区4009号投资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