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户籍、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事项。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2.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和解决问题能力。
3.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 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考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由惠州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惠州市林业局对体检结果合格的拟聘用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同时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核实应聘者资格条件的真伪。考核人对考核鉴定的真实性负责。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林业信息网站http://www.ly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惠州市林业局将聘用人员的请示、《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考核鉴定等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如某一职位出现空缺的,在总成绩未能入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由惠州市林业局进行调配。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和惠州市有关事业单位现行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