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的有关规定,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用人单位简介
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位于惠州市下角丰山一路32号,属市直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补,主管部门是惠州市林业局。主要任务: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指导、组织和实施全市林业科技活动和推广林业应用技术; 开展先进林业实用技术、林业标准化等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承担惠州植物园物种引进、繁育、保护及研究;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区域试验,普及林业科学知识;承担惠州市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规划设计。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件2。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12年5月31日;
(三)户籍不限;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普通话流利,善于沟通协调,责任心强,热爱林业工作;
(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