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时间初定7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笔试分数高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原则上入围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
(五)面试。面试时间初定7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依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原则上差额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2:1。
(七)组织考察。组织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
(八)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综合成绩,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九)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未获选调的,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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