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其中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岗(招聘1名)因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未能达到开考要求。经市人社局审核,现决定调整该岗位的招考条件并重新组织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岗1名,从事我单位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