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2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清城区除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五)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见附件一;
(六)专业及选调条件的具体要求见职位表(附件一);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查询职位及报名表下载
1、查询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报考职位及资格条件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或在广东省清远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qyks.gov.cn/)等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