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总工会面向本市公开选调2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现职级为科员或副主任科员的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五)男性,32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