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的文件精神,经过报名、笔试、面试和考察等工作程序,经研究决定,拟聘用刘焕青同志,现予以公示:
一、拟聘人员
刘焕青: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2年7月19日至2012年7月27日(周六、日除外)。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请书面反映,书面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三、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电话
受理单位: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监察室
地 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3楼
受理电话:8105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