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区国有土地监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新区编委会的有关文件,为尽快筹备开展光明新区国有土地监管工作,补充新区国有土地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及要求(一)招聘条件:1、年龄18~35周岁;2、大专以上学历;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1、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