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必须按照广东人事网公布的面试时间,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并参加面试抽签。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完毕离场时领回。
四、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须携带身份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
六、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候考考生实行全封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因个人原因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七、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并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请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
九、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考生须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考生面试后的第2天公布入围体检考生名单。9月16日至17日面试入围体检考生安排在9月25日体检,9月18日至19日面试入围体检考生安排在9月26日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