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如有,将另行通知)请在2014年10月17日到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调档(商调)函,并于2014年10月23日前将档案(关系)送达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视同放弃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