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乐昌市高中学校补充招聘教师公告》,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若干问题的请示通知》(韶府【2010】58号)、《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直高中学校自主招聘教师的意见》(乐府办【2013】179号)精神,梁艳红等5名同志经笔试、面试和体检以及政审,均为合格,且综合成绩已在教育信息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投诉,符合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市招聘高中教师条件,拟招聘为我市高中教师(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即2015年8月28日-9月7日。对所确定的高中教师拟聘用人员,如有疑议者,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交相关资料于2015年9月7日下午5时前向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乐昌市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5571150(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563073(乐昌市教育局)
乐昌市教育局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8日
附:乐昌市2015年自主招聘高中教师人员名单详情请见http://www.lechang.gov.cn/lcmh/rszk/20150828/852424.html
序号 姓名 性别 考核综合成绩 教育局局务会议意见 备注
笔试 笔试折合成绩 专业课 专业课折合成绩 主题班会课 主题班会课折合成绩 综合成绩
1 梁艳红 女 84.2(60%) 50.5 81.5(40%) 32.6 83.1 建议录用
2 李维盼 女 84.6(60%) 50.8 84.5(40%) 33.8 84.6 建议录用
3 唐红玲 女 86(40%) 34.4 87.1(40%) 34.8 84.2(20%) 16.8 86 建议录用
4 邓艳梅 女 61.1(40%) 24.4 85.8(40%) 34.3 87.3(20%) 17.5 76.2 建议录用
5 刘琼玉 女 65(40%) 26 87.2(30%) 26.2 76.8(30) 23 75.2 建议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