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院内外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若干,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应聘者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操守,奉公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了解和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4.对本校文化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与服务意识,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招聘需求表
序号
用人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招聘范围
岗位主要职责
招聘条件
特殊
专业要求
1
文学与传媒系
学生辅导员
1
院内外
1.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日常事务管理、班级建设、突发事件处理、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建设等学生工作。
2.完成学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交付的及其他需要的工作。
1.中共党员(含预备)。
2.人文社科及艺术类(音乐、舞蹈)专业优先考虑,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有耐心开展学生指导工作,有奉献意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的能力、调查和科学研究能力。
无
2
文学与传媒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1
院内
1、负责开展本单位学生工作,本单位日常学生事务的协调与管理,确保各项学生工作有序运行。
2、负责本系辅导员队伍建设。
3、完成学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交付的及其他需要的工作。
1.中共党员(含预备);
2.具有相关的学生工作经验,热爱学生工作,乐于并善于与学生沟通,有牺牲精神,有责任感和承担力,有处理重大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3.具有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沟通协调能力、公文写作水平、专业知识、管理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无
二、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7日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的学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结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确定面试人员,通知面试。
(三)面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四)组织考察:对入选者进行组织考察。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聘用:由学院人事组织部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
(一)经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按学院相关岗位薪资标准执行,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教职员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二)学院提供校内公寓租住,公寓配有家具、电视、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等。
四、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自荐表》
2.身份证的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暂时空缺,往届生必须提供)
4.已获得职称证书的扫描件(如无,可空缺)
5.成绩单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6.教师资格证的扫描件(如无,可空缺)
7.曾任职务聘任书或离职证明扫描件(如无,可空缺)
8.荣誉证书等其他反映业务水平和能力的证明扫描件
以上资料请以压缩包的方式发送到nfsysujob@126.com
邮件主题及附件压缩包请命名为:姓名(应聘部门-学历-毕业高校-专业通信地址:广州市从化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人事组织部(510970)
联系人:彭老师,020-61787385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