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新美路2号汕头技师学院(金新校区)办公室,电话:88255553。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 填写《汕头技师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小2寸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不得自行更改表格格式)。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同一版本彩色免冠小2寸证件照12张;
2、资格审查:由汕头技师学院组织实施。对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报名回执。
3、发放准考证。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报考者请自行留意网站有关通知。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技师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参加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0日;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在企业或其他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6、2015年 1月10日至2018年1月1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