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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0-4-8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分院本部、成教学院两大部分。现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专任教师及教辅行政岗位教职人员44名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招聘公告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分院本部、成教学院两大部分。院本部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成教学院位于香洲区人民路。现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专任教师及教辅行政岗位教职人员4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分学科带头人、专任教师、教辅行政3大类别进行招聘,各类别各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详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
被聘用者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入学院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
(一)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的相关专业2010年应届毕业生;
(二)面向现从事相关工作并符合学历、学位及职称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3日前(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邮戳日期并收到电子版《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信息登记表》(附表2)日期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并请同时发送电子版《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信息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联系人:组织人事监察处黎老师、黄老师,E-mail:zhcptzhaopin@163.com,邮政编码:519090)。
3)报名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3)、近期大一寸彩照1张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或其它职业资格证)、地市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各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时不予开考。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事项于2010年4月26日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考试。
1.学科带头人。采取面试并答辩的方式(100分),主要测试其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由专家评委组进行评分,成绩70分为合格线分。
2.专任教师、教辅行政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其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1)笔试(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学院统一组织笔试,按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6:1的比例(招聘工作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笔试成绩及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院本部一号楼大厅公告栏同时公布。
2)面试(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分)。采取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视具体专业而定)方式进行,由专业评委组进行评分。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面试成绩及排名次序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院本部一号楼大厅公告栏同时公布。
3)考试总分70分为测试的合格线分。
(三)考核。
1)应聘者为社会工作人员的考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复核其资格条件。学科带头人岗位或其它岗位的应聘者,采取走访原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派出所或函调等方式进行。
2)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考核。对其政治思想、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复核其资格条件。
(四)体检。
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空缺名额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在成绩、考核、体检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由学院与拟聘用者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协议书的,按弃权处理,并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和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监察处网页“人才招聘”栏查询。
(二)凡以行政教辅系列身份录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提出转岗要求。
(三)若个别岗位未有考生总分达到合格线分,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的具体情况,在总招聘职数的范围内,对个别岗位的招聘职数进行调整。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53030,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725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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