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发展中的全日制高职院校,为实施人才强校的战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符合《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一般要求:除达到以上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原则上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执业资格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正高职称年龄要求50岁以下。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
(三)招聘职位、具体条件及要求:见《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情况表》(附件1)。
二、引进人才待遇
除执行广州市政府规定的有关文件外,还执行《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中的引进人才费和安家费等。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应于2011年1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和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复印件、业绩成果等复印件材料寄至我校。请标明“应聘”字样。
·投寄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广州城市职业学人事处盛老师
邮政编码:510405
2、我校审核应聘者资格条件后,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
3、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请在考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