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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方案
来源:广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010-4-13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航海高等院校。学校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15名人员。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航海高等院校。

学校坐落在广州珠江之滨,毗邻著名的黄埔港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校园面积642.81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2.97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1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5588万元,图书馆藏书65.50万册,拥有世界先进的大型海船操纵模拟实训室,国内先进的轮机模拟器实训室、自动化机舱模拟实训室等专业实训室和专门训练设施。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17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155人(正教授30人),占校专任教师总数的37.17%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立足华南,面向全国,以工科为主,航海类专业为特色,经、管、文等学科兼容的高等院校。设有七系二部二中心:航海系、轮机系、港航管理系、航务工程系、商贸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外语系、基础部、社科部、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及现代化教学中心;形成了以交通运输类专业群为核心,以临港工业制造类专业群、港航工程类专业群和航运服务类专业群为支撑的协调发展的航运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

    学校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15名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2010年应届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3)专业基础扎实,外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六级。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见附件1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hzrsc@163.com

4、报名时间:2010420430止。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请在510登陆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查看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2010513当天,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级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三)考试

1、笔试定于20105202010527进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于67日前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综合素质的测试,时间6090分钟。

3、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需进行教学试讲,试讲时间在笔试后通知应聘者。试讲内容选择本专业的基础课程或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具体试讲内容在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由学校确定),时间为2040分钟。学校人事处会同各部门及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4、应聘非教师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占50%,试讲占50%,合计6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按合格者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等。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面试成绩为招聘最终成绩,本次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最终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待聘用人员毕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2010630日前不签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0年应届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是指2010年同时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及学位者,未同时获得学历学位者其资格自动取消。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查询。咨询电话:020-32083019

(五)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4楼(可乘广州地铁5号线在文冲站下车;或乘BRT专线在黄埔客运站下车)。

附件:1、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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