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工勤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2010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报考者请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以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东莞市农业局及我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教学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试讲(教学能力考核)和实操(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试讲时间为1节课(45分钟)。实操内容:文化课考核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课考核专业技能。工勤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阐述对聘用岗位的理解、完成工作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及如何开展岗位工作,完成后接受评委的提问。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教学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实操成绩×30%,工勤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知体检人选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四)体检
已确定的通知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我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我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东莞市农业局网站及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须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聘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所签聘用合同自动失效。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东莞市农业局网站(http://nyj.dg.gov.cn)、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网站(http://www.dgjmxx.net)查询。
(四)相关招聘信息将在东莞日报上刊登。
咨询电话:22682039、22682029;联系人:邱老师、黄老师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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