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仲恺高新区2010年中小学招 聘教师工作方案》,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扎实的文化 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胜任相应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
1、小学、初中教 师:
(1)惠州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惠州市户籍的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
(3)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10年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只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4)报考小学教师的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的需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仲恺高新区户籍或报考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5)年龄在35周 岁以下(1975年9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高中教师:
(1)应届毕业生:
①全国重点师范院校 应届大学毕业生及具有与招考学科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重点院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②具有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计算机二级及非英语专业(美术、音乐、体育专业除外)全国英语等级水平测试四级以上。
(2)在职教师:
①在省一级或相当省 一级以上的中学在编在职的高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③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证和中学一级以上技术职称,在高中任教5年以上;
四、优惠措施
1、属仲恺高新区安 置的随军家属(需区党群办出具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其笔试成绩折算后加5分;
2、仲恺高新区户籍 的应聘者其笔试成绩折算后加5分;
3、应聘者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可免试,经区考核组考核合格后直接录用。
(1)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含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2)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硕士研究生;
(3)获得惠州市首席教师荣誉称号。
五、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见附表:《仲恺高新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职数表》。
六、报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