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顺德区勒流中学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和《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需求缺口实际,现就2011年我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勒流中学创建于1946年,为广东省首批94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之一、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全国文学社团示范单位、广东省集邮示范学校。
二、招聘需求
因办学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9名公职高中教师(顺德区在编在册教师除外),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舞蹈、心理教师各1名。
要求:
1.教师资格: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身体健康。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的高级或特级教师可放宽到45周岁。
3.学历:在职引入的教师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要求国家重点师范院校、“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本科毕业院校为省级以上全日制师范大学。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必须对口。
4.职称:在职引入的教师要求具有中学高级或以上职称。
5.属于在职教师应聘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或以上教师荣誉称号;
(2)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或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有意应聘者请在2011年1月3日前把个人简历、学历、近照、职称、资格证、荣誉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发送至sdllzx@126.com,或者把纸质资料快递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中学 校长室”(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环镇路1号),邮政编码:528322。合则尽快电告面试事宜,请勿自主来校。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1月8日、9日两天。面试内容:1.说课;2.答辩。主要考察和测评应聘对象的基本教育素养(占40%,包括仪表仪态、教育理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和教育教学能力(占60%,包括专业知识、教学操作技能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当场打分并公布分数,按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择优推荐参加顺德区统一笔试。
(三)笔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聘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通知后,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顺德区内在编公办教师待遇。
四、其他说明情况
特别欢迎各学科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在职教师应聘本校各教学职位,教育教学成绩优秀者优先推荐。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中学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