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实验人员报名时间:2011年2月8日至2011年2月28日 校长办秘书科人员报名时间:2011年2月8日至2011年3月15日 辅导员报名时间:2011年2月8日至2011年4月7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表格下载见附件2)、个人简历(其中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试讲现场提交查验)。 学校人事处根据学校当年人才引进计划对所有应聘者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登记符合基本条件的简历,并转至用人院系或部门筛选,由用人院系党政领导、学校人事部门共同拟定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 (二)考试 1、教师考试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试讲)人数1:5以内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人员名单。由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和用人单位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每人试讲20-30分钟,试讲完毕后接受评委提问。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试讲面试时间:2011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由学校直接通知本人) 2、实验人员考试采用面试和实验操作的方式进行,按拟招聘人数与试讲、面试人数1:5以内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员名单。由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面试和实验操作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应聘者。面试和实验操作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为实验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实验操作时间:2011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由学校直接通知本人) 3、校长办秘书科人员考试采用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拟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名单。由学校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时间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应聘者。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知识、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为笔试、计算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和计算机考试时间:2011年3月22日。(面试具体时间由学校直接通知本人) 4、辅导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和学生处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笔试:政治理论、党建理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面试内容为辅导员工作的相关知识。根据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前30名)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时间:2011年4月14日 六、考察与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与韶关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最后成绩(含体检结果)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组织考察,并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录用或重新招聘。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向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提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中长期聘用合同。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和《韶关学院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韶学院〔2007〕178号)、《韶关学院关于调整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的通知》(韶学院〔2010〕65号)和《韶关学院人才招聘工作程序》(韶学院〔2009〕57号)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由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1-8120015。 (二)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韶关学院人事处网页。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8120085。 辅导员报名咨询:学生处罗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0066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学生处(行政办公楼212)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四)2011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是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必须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八、其他事项本公告由韶关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校网站:http://www.sgu.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top.sgu.edu.cn/renshi/index.asp人事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12005 联系人:叶逢福陈雨飞 人事处电话:0751-8120085;0751-8122766 纪委、监察处电话:0751-8120015
韶关学院 201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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