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175名中小学教师简章 3月1日至3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教育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2011年,我区决定面向全国师范类及综合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75名,其中:语文33名、数学21名、英语26名、政治5名、物理5名(含实验员)、化学3名(含实验员)、生物3名(含中学实验员、小学科学)、地理7名、历史5名、体育32名、美术12名、音乐7名、信息技术5名、特殊教育5名、心理2名、电子商务1名、财经(保险专业)1名、财经(会计专业)1名、电气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身体健康;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需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6、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一致;
2、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报考体育、美术、音乐科目的毕业生除外),报考英语科目的毕业生必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以上证书;
3、2009、2010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备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本人承诺于201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定级,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