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各遴选单位按照“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实施,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12月3日至12月5日,登录遴选单位网站咨询领取或打印准考证事宜。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各遴选单位要将将笔试成绩汇总表和笔试试卷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各遴选单位要通过单位网站提供成绩查询或直接向报考者告知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