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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常识辅导之民事法练习题
来源:2exam.com 2010-2-3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公务员考试常识辅导之民事法练习题

 

  21.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答案及解析:C 《合同法》第42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2. (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答案及解析:B 《婚姻法》第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解释》第8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虽然甲乙结婚时是不符合结婚的条件的,但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因此不能支持婚姻无效的请求。故选B.

  23. 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磋商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及解析:B 此题中买卖合同尚未正式签订,因而合同未成立,乙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故D错误。缔约过失责任的形式是损害赔偿,赔偿范围是相对人因缔约过失而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担保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的订金不是定金,无需双倍返还。故AC项错误,B正确。

  24. 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答案及解析:A 《合同法》第54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53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48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由此B属于无效的免责条款。C属于无效合同。D属效力未定合同,若经被代理人追认,则有效。

  25. 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

  A.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B.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C.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D.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

  答案及解析:D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故选D.

  26.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两年后,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

  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而无效

  答案及解析:A 甲乙之间订立的合同是设立地役权的合同,该合同并不因登记而影响其效力。故D项是错误的。而地役权作为他物权的一种,其设立应当登记,否则不能成立,而题中并未登记,所以该地役权是不存在的,A项是正确的。由此,甲乙之间只是合同关系,而没有设立地役权,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即丙。

  27.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见》37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故选B.

  28. 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

  A.红旗中学

  B.工艺美术院

  C.李某

  D.三方共有

  答案及解析:C 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但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本题中工艺美术院与李某之间是委托关系,故选C.

  29. 周某以公司债券出质,债券上未进行任何记载。周某按约定将债券交付给质权人。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质押合同不成立

  C.质押合同生效,但不具有对抗效力

  D.质押合同生效且具有对抗效力

  答案及解析:C 《担保法》 76?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见,该债券质押合同已经成立生效。《担保法解释》第99条 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该债权质押合同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不具有对抗效力。故选C.

  30. 甲于199931开始使用建华牌商标,乙于同年41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均于200051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建华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申请文件于58寄至,乙的文件于55寄至。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A.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B.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C.公告甲的申请,虽然甲、乙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

  D.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答案及解析:B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日期一般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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