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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青少年社工招聘启事

来源:2exam.com 2015-4-1 22:44:24

 2015年南宁市青秀区青少年社工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推进青秀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补充青少年社工工作力量,经区委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合同聘用制)9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城区办公室社工1人(平面设计或相关专业优先)

  2、街道社工站社工8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力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或相当学历;

  (三)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活动组织策划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

  (六)同等条件下,有青少年社工经验、团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办法,由青秀区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分值60分)

  采用闭卷形式,通过笔试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写作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等。

  2、面试(分值40分)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沟通协调能力。

  3、按笔试加面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

  4、加分项目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加分3分,取得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二级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加分5分。组织人事部门选拔到村级组织工作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给予加分2分。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总成绩。

  5、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另行电话通知。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15日(行政班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办公室(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922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26550

  2、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持以下证件和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1式2份(登记表下载地址:青秀区团委政务信息网:http://www.qingxiu.gov.cn/tuanwei/index.html)到报名地点报名。

  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薪酬待遇

  经区委同意聘用的人员,由青秀区团委统一管理,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5险。实行一年一聘。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试用期满后,按城区聘用工作人员标准,每月工资205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1435元/月(含“三险”个人应缴部分),根据用人单位按季度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评定合格为615元/月,评定不合格则无绩效工资。

  六、岗位职责

  (一)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

  (二)了解青少年动态,帮助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和实现自我发展,开展个案、小组、社区工作;

  (三)根据辖区实际,围绕青少年的教育、劳动就业、生活娱乐、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组织开展工作;

  (四)为特定的工作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

  (五)研究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状况,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推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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