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0774-5136503(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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