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及安排,经我局研究决定,拟聘用李炜安等97名同志为我局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示期7天(2011年11月11日至11月16日)。对拟聘用的以下同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1年11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邮寄地址为:柳州市城中区友谊路6号 柳州市公安局政治部;邮编:545001),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2011年柳州市公安局公开考试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拟聘用人选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