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给予考核结论,考核出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体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由本中心并组织到市区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本中心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来宾人才网及拟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中心向行政主管部门呈报聘用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纪律要求
本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在审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的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772-4278271
监督电话:0772—4278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