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选调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在贵港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经审查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削减选调岗位数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单个面试、现场打分统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考官和应试者进行问题交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和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贵港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按照实际选调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贵港市人事人才网上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调动条件的,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监督电话:2936781 2936848
附件:
1.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