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意料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确定拟聘人员
环保厅单位领导班子及用人单位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招聘时间
招聘时间:从自治区人事厅下达2012年增人计划起一个月内。根据专业特点,确定考核及面试时间。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投至本单位邮箱gxfsz@126.com。
联系电话:0771-5324572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环保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