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办理入编:7月上旬,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面试、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被聘用后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到聘用单位工作的,取消被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根据《贺州市关于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规定(试行)》(贺发〔2010〕20号)文件精神,市直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之外,博士研究生还可享受15万的安居补贴以及每月500元的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3万元的安居补贴。企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与各企业面议确定。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遵守应聘纪律,诚信应聘,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单位或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贺州市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4—5123955 5136503
现场招聘(确认)时间 地点(就业指导中心)
10日上午9:00-12:00 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教学楼222室)
12日上午9:00-12:00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14日上午9:00-12:00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杨凌西农路22号)
注:请各位应聘人员随时留意现场招聘的时间和地点,并保持与招聘组的联系。如受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以上安排会作相应调整。联系电话:18907845990(林女士),18077400995(陶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