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机关后勤服务质量,确保机关单位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区编委办、区财政厅、区人事厅、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区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问题的通知》(桂编办发〔2006〕41号)文件精神以及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玉林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玉编〔2009〕65号)文件的精神,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兴业县公开招聘。
1、兴业县户籍;
2、户籍不属兴业县,现在兴业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临时使用人员。
(二)对象: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4人(详见2012年兴业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兴业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自治区《关于区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问题的通知》(桂编办发〔2006〕41号)及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玉林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玉编〔2009〕65号)规定执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19日-20日。
3、报名地点: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业县城玉贵路412号)
4、报名手续:凡符合条件者,按简章要求,需提供如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计生局、公安局、“610”办、财政局等部门出具的证明;以上所列举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不少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才能开考。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19日-23日。
(三)缴交报名考试费和领取准考证时间
1、报名考试费:根据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交报名费10元,笔试考试费50元,技能操作考试费50元,共计110元。
2、2012年5月24日—25日到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