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为进一步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百色市公安局靖西出入境接待大厅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为12名文职人员,其中男性4名,女性8名。主要负责百色靖西至越南高平边境旅游办证窗口的边境游申请材料录入、整理、装订、归档、发证、照相等相关工作,工作地点:靖西县城。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靖西县户籍居民;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5、五官端正,女身高155cm以上,男身高163cm以上;
6、具有办公自动化、计算机、越南语专业的优先录取;
7、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道德财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照顾加分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靖西县公安局(靖西县新靖镇城东路999号),联系电话:0776-6226338。
3、报名方式、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携带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4、政审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领取准考证地点:靖西县公安局(靖西县新靖镇城东路999号),联系电话:0776-6226338。时间:2013年3月7日-8日。
5、照顾加分:具有大专以上办公自动化、计算机、越南语专业的加5分。
6、报名费用:报名时收取报名和考试费6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0元/人。
(二)考试方法、内容及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内容包括计算机上机测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比重按6:4比例计算,其中,计算机应用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命题由市公安局聘请专家进行命题。
1、计算机上机测试
计算机应用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能力,考试内容:使用WORD文档及排版、EXCEL表格制作及文字录入等。
考试时间:2013年3月9日上午8:30开始,视报名人数按每个批次考试1个小时进行。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应用测试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机应用测试成绩另行公布,计算机应用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重6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认知程度等。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重4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应聘人员的计算机上机测试及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如成绩出现相同,则参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四)、调查了解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招聘机关按拟招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经调查了解确实不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并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
根据计算机上机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百色市人才网进行7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六)、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由百色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聘期两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百色市公安局依据聘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五、待遇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自理,工资由百色市和靖西县财政共同承担,每人月工资为1500元(含三险)。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广西科学活动中心2013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告广西2012博白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前公示广西贵港市商务局2013年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西北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3招聘工程造价编外审核人员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简章广西南宁江岭医院中医康复科2013年招聘外科医生公告广西南宁市华声晨报社2013招聘广告策划中心总监公告2012广西来宾武宣县基层医疗卫生拟聘用人员公示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建土地综合执法大队2013公开招聘协助执法人员简章广西工程咨询协会2013年招聘文秘(兼出纳)公告广西来宾市忻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3年招聘启事广西南宁市江南片妇幼保健院2013年招聘医学影像医师公告广西来宾武宣县基层医疗2012年卫生拟聘用人员公示广西河池市2012年公安系统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拟聘用人员公示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建土地综合执法大队2013年公开招聘协助执法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