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择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纪检监察网公示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5556649。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