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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范本)

来源:2exam.com 2012-9-6 20:19:42

附件2

编号:_________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监 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填 写 说 明

 

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制定。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            日至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日至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学校)从事   

         (岗位)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相同的工资政策、工资待遇和津贴补贴。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集中支付,统一按时足额发放,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标准的,由设岗县财政承担;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低于中央补助标准的,剩余中央补助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特设岗位教师,主要解决特设岗位教师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和年终奖等。

(二)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乙方服务期满后,对自愿留在甲方当地学校的,甲方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乙方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乙方享受当地教师的同等待遇。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书面通知乙方。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 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 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 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 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 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 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 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 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 本合同期限届满;

2. 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九、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 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

3.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        

                            

2.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1.                      

                         。                                    

2.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                                    

(二)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二、附则

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 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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