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桂林市秀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3〕4号)和自治区《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21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区201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为指导,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把一批优秀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到我区基础薄弱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任教,进一步解决我区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均衡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区201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成立秀峰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 长:蒋育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海燕 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成 员:罗俭民 区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莫广燕 区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付南萱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黄 璐 区教育局局长
狄 加 区财政局局长
林 礼 区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林礼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李玉荣、董毅平、桂华、文珂、郭毅、曾劲、谷茵、阳玲,主要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等事务。
三、招聘计划
根据《2013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秀峰区招聘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共20名,招聘岗位设置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1
中学语文教师
2
6
小学语文教师
3
2
中学数学教师
2
7
小学数学教师
3
3
中学英语教师
2
8
小学英语教师
2
4
中午物理教师
2
9
小学音乐教师
1
5
中学化学教师
2
10
小学体育教师
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形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对应聘者进行专业考核,择优聘用。
(一)招聘对象
报考秀峰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并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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