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瓮安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和《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发〔2016〕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瓮安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附件:瓮安县2016年“特岗教师”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