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笔试
1、时间: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地点:遵义市新文小学
3、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文化知识,其中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文化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70%计入总成绩。
综合知识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文化知识内容:报考职位相应学科知识。
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领取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考试成绩按“0”分计算。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
(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时间:2011年12月3日(星期六)上午7:30
2、地点:遵义市新文小学
3、内容:采取说课等形式进行。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说课内容为初中二年级相应学科;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说课内容为幼儿园大班教材及幼儿技能测试。
4、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2、按学校招聘职位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
4、体检复查不合格者,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6、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四)考核(审查)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6)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7)截止到2011年12月20日,未能提供人事档案。
(8)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