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教师实施办法》精神,遵义市红花岗区面向红花岗区在岗代课人员(含教师志愿者)公开招聘教师2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4、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资格。
三、招聘范围:
1、红花岗区在岗代课人员(含教师志愿者)。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要求
1、考生报名时不填报具体岗位,只按招聘职位的专业填报。
2、各学科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分别须达到1:3的比例,否则,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岗位进行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调整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得进行调整;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取消或调整的岗位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和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 11月21日(星期一)至 11月22日(星期二)。
2、报名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71号,工人文化宫旁)。
3、报名要求:持学校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由学校人事干部统一报名。
4、报名费标准:150元/人
5、领取准考证:2011年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至下午4:30在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岗位职数(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