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
加分情况公示
根据《2014年安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简章》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招聘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给予加分”。对此,经招聘煤矿安监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公示如下:
加分序号 姓 名 报名序号 籍 贯 加分
分值 准考证号 考场号
1 瞿龙飞 11 贵州安龙 5 14010011 第一考场
2 左永贵 160 贵州安龙 2 14010160 第六考场
公示期为7天,从2014年1月20日至1月26日止。
公示举报电话:0859—5215140(县纪委信访室)
0859—5220102(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4年安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驻矿
安全监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