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台江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14年4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14年4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审核地点: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
二、复审对象
1、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2、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注:因03、05、15、21岗位无人报名,故取消这些职位的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还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仍需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仍在岗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职人员(州外)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考生还须持本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原件1份;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州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还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7.入闱复审考生必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台江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打印《报名表》和已丢失《笔试准考证》的考生,务必在复审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考生应及时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上递补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0855-5328956
监督电话:0855-5322331
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