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聘用1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区委政法委决定聘用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要求: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学历大专以上,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具有3年以上驾龄。
二、聘用待遇
工资面议,试用期3个月,一经正式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单位为个人缴纳各种保险。
三、有关事宜
1、公告期为7天,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公告期满后自然失效;
2、联系人:付伟,联系电话:0858-5322686,手机号码:13595803781。
中共六枝特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