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文字表达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等基本知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人员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根据计划遴选人数1:4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遴选数额1∶3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主要了解政治现实表现、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廉洁自律表现等情况,并撰写考察材料。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研究,按遴选数额1∶2确定试用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试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到市委办公室相关科室试用1个月。试用期间,主要了解掌握文字表达、组织协调、文明礼仪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
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进行写作测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测试成绩占60%。同时市委办公室采取干部职工测评、领导班子测评的方式,对试用人员进行测评,测评成绩占40%。最后根据测试、测评结果,由高到低确定遴选人员,并分别在中国酒都报、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选调生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照顾关系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